梅花易数卷11字占
梅花易数卷一一字占
一字为太极未判。如草,混沌不明,不可得卦。如楷书,则取其字画,以左为阳,以右为阴。画居左者看几数,取为上卦。居右者看几数,取为下卦。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。 “彳”、“/『”,此乃左者;“一”、“乙”、“、”,此乃右者。
来人求占,如书一个字,应以如下方法得卦。由于一字象征着太极未判,必须把字分开来得卦。如果是草书,或者字迹不清楚,或者是只有一个笔画的字,不能起卦,应再以其他方法起卦。如果此字以是楷书,是左右结构的,则取左边为阳数,取为上卦;取右边为阴数,取为下卦。如是上下结构的,则取上边为阳数,取为上卦;下边为阴数,取为下卦。取动爻时,以阴画阳画数之和以6除即可。偏旁“彳”、“J”,一般取为左边的阳数;偏旁“一”、“乙”、“、”,一般取为右边的阴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