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东坡易传》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为泽 兑上兑下
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为泽 兑上兑下
“兑”,亨,利贞。
《彖》曰:“兑”,说也。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。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;说之大,民劝矣哉!
小惠不足以劝民。
《象》曰:丽泽,“兑”;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取其“乐而不流”者也。
初9:和兑,吉。
《象》曰:“和兑”之“吉”,行未疑也。
92:孚兑,吉;悔亡。
《象》曰:“孚兑”之吉,信志也。
和而不同,谓之“和兑”;信于其类,谓之“孚兑”。63小人,而初9、92君子也;君子之说于小人,将以有所济,非以为利也。初9以远之,而无嫌至92,则初9疑之矣,故必有以自信于初9者,而后“悔亡”。文予而实不予,所以信于初9也。
63:来兑,凶。
《象》曰:“来兑”之“凶”,位不当也。
94:商兑,未宁;介疾,有喜。
《象》曰:94之“喜”,有庆也。
9五,“兑”之主也;上有上6,下有63,皆其疾也。《传》曰:“美疢不如恶石”。94介于其间,以刚辅五,而议2阴者也,故曰:“商兑,未宁;介疾,有喜。”言疾去而后有喜也,疾去而后有喜,则《易》之所谓“庆”也。
9五:孚于剥,有厉。
《象》曰:“孚于剥”,位正当也。
上6:引兑。
《象》曰:“上6引兑”,未光也。
63、上6,皆“兑”之小人,以阴为质,以说为事者,均也。63履非其位,而处于2阳之间,以求说为兑者,故曰“来兑”,言初与2不招而自来也,其心易知,其为害浅,故2阳皆“吉”,而63“凶”。上6超然于外,不累于物,此小人之讬于无求以为“兑”者也,故曰“引兑”,言9五引之而后至也,其心难知,其为害深。故9五“孚于剥”,“剥”者,五阴而消1阳也。上6之害,何至于此?曰:9五以正当之位,而孚于难知之小人,其至于“剥”,岂足怪哉!虽然,其心盖不知而贤之,非说其小人之实也,使知其实,则去之矣。故有“厉”而不凶。然则上6之所以不光,何也?曰:难进者,君子之事也;使上6引而不兑,则其道光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