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山大地震》电影中,为何妈妈选择救儿子而不救女儿?_唐山,唐山大地震,大地震,地震,电影,为何,妈妈,选择,儿子,女儿
从法律上来讲,父母对处在人身危险中的小孩均有救助义务,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,也就象征着在能救而不救的请款下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这就是强制义务。答者不太清楚电影中的具体设定,但是该母亲只在一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,即能够救助女儿而不救助的情况下。假如是两个孩子同时在危难中,救了一个而不能救另一个,则母亲不应当承担责任,因为这个时候她已经尽到了法律付与的强制义务。
一、且不说是那个年代了,即便在现在,许多落后地区,甚至一些发达地区,人们嘴里喊着男女平等,但有多少女人还在为了生儿子而努力的拼着。
时代发展很快,重男轻女的思想被我们宣传了多少年,还依旧存在,更别说是那个年代了。
要知道当时的情况是,两个只能选取一个。
且李大妮也就是姐弟俩的老公,也就是他们的父亲已经死了。
两口子情感感情那么好,老公离自己而去。
作为一个家庭妇女,你觉得她是选择给老公留一个根,留一个后代还是选取一个女娃。
2、当然,现实很残酷,但我已经可以想象出来妈妈的心有多痛。
毕竟,手心手背都是自己的骨肉,
那个感觉真的不如要了她自己的命。
别说是在那个年代了,即便现代在自己父母身上,我有时候也会觉得有点气愤的,
家中我和弟弟俩孩子,都已出嫁,
平时,我都是回娘家,总是想着买点哪些东西给父母,
或者是只要有机会就力所能及的给他们一点零花钱。
当然,弟弟也比较孝顺,只是弟弟两口子俩在外工作,很少回家。
给父母尽孝心的机会也比较少。
即便这样,父母偶尔也会跟我要钱,然后存起来,想办法接济弟弟。
其实有时候是很生气的,总觉得自己结了婚就不是一家人了。
又觉得他们太偏心弟弟了。
但又有点气不起来的体验感觉,没办法,谁让他们是自己的父母呢。
把我养大也不容易的。
三、所以许多时候生气归生气,
该接济的时候还是接济,该尽孝心的时候还是要尽孝心。
说到这里,想起樊胜美。
在中国家庭不知道有多少樊胜美。
没办法,这就是中国的现实。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。
只能慢慢去改变吧。
不要把这种道德绑架的问题拿出来讲,能救两个谁会选择救一个呢,提问者本人你扪心自问。
这个很简单啊,唐山大地震那时候属于7十年代左右。因为受到了我国古时候封建思想的影响与作用与影响,重男轻女不是再正常不过了。除去这个,我觉得在那个生死关头,做父母的两个都想救,可只能救一个。能怎么办?哎,心酸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