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注:申、巳二支相遇作巳申合水,若再见 寅 字,即为 寅巳申 为三刑,故双如为合见 寅 子则为 遇刑 ,此通用于四柱,臂肢难举之疾。张顒注云:申巳为胸为臂,申年、巳日时,巳刑申又见相克,主此应耳。假令:壬申金人、乙巳火日时,巳火到申金,故应耳。申在人为臂肢,五行属金,已五行属火,又已刑在申,所以年...
玄空网 | 冀ICP备20015329号-2 | 合作QQ:536984780
声明 :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,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